各院(系):我校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更好,保证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不断提高。各院(学部)在2018年12月21日前专门汇总本院2018年度毕业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主题,制作毕业论文(设计)的主题登记表(附件一)和毕业论文(设计)状况统计表(附件二),并报告实践教育管理课,对委托校教育监督委员进行审查进行审查。调查结果将在2019年1月上旬之前反馈给各院,不合适的学生需要重新选择问题。2.学校对2019期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“学术上不正当行为的检测”。各院(学部)结合本学部学科的特色,制定本学部本科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的检查基准。2019年3月15日前,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,向教育品质监督管理课申报(长安校区7118室)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检查标准,并向本学院学部2019期本科毕业生公布。教务处将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分配学部的检查账户号码和操作手册,各院(学部)将在2019年5月20日之前完成论文的检查工作。
篇论文检查合格后,学生可以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。3.各院(学部)2019年5月18日前向实践教育管理课报告本院2019年度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活动的具体时间,学校需要组织学校的教育监督委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各院(学部)的答辩活动。
.各院(学部)必须在2019年6月4日之前,向实践教育管理课报告本院(学部)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的总计表,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。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整体要求1.毕业论文(设计)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指导教师认真负责研究。例如,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发生抄袭他人的作品、伪造他人的作品、伪造数据、代写等现象时,调查事实后,会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和追究。教书责任
2.各院(系)在组织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活动中,应鼓励各院(系)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活动,遵循选题结合专业内容和形式反映专业特色的原则。3.指导教师具备讲师(或相当职务名)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,指导教师选拔工作认真负责,作为人的师表,且由有经验的教师、工程技术人员负责。
助教,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,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。指导教员的选拔根据教研室的推荐,由院(学部)教育委员会审查。
名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,毕业设计人数不得超过5人。4.各院(系)在2019年度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中,严格按照《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分标准》进行成绩评价,成绩统一采用四级制评分,即优秀、良好、不合格和不合格。
优秀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该专业毕业班人数的15%。合格和以下成绩的比例不能低于10%。5.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全部结束后,各学院将毕业论文、开题报告、教师指导记录表、论文评论表、答辩记录表、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纸质资料分类整理保存。同时,各院将毕业生全体的毕业论文(设计)制作成电子文件,记录在光盘上保存。投递地点: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5楼,联系方式:
30839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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